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二十一批)
2017年11月11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铜川市环境信访件10件,其中涉及王益区3件,现将第21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受理编号11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李家沟村马路对面,雅虎汽贸隔壁水洗厂没有手续,污水没有任何处理排到沮水工程河道里,担心影响饮用水水质。 |
王益区 |
11月13日,王益区黄堡镇副镇长张战民、区水务局副局长王刚、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海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白云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水洗厂是铜川市王益区洁盛布草水洗行(营业执照注册号:610202650003035,环评备案号:201761020200000022),位于黄堡镇李家沟铜川通泽果蔬批发城厂房内。该单位原地址在黄堡镇纺织厂院内,2017年9月因纺织厂拆迁搬至此地。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自来水和污水管网正在建设阶段,原营业执照、环境影响登记表正在进行地址变更,无生产运营迹象。 |
不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王益区已安排专人对此问题进行跟踪监督。 整改责任单位:王益区环保局 整改责任人:杨海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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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受理编号11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王益区正大对面卖OPPO手机10点到下午四五点音响产生噪音污染严重。 |
王益区 |
11月12日,公安王益分局红旗街派出所民警陆星现场检查。群众反映单位为铜川市乐高通讯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610202MA6X604B6D),位于王益区红旗街电信营业厅南侧8号门面房。现场有宣传音响1个,用于播放宣传音频招揽顾客,播放音量较大,对周围群众产生了影响。 |
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王益区立即整改。由红旗街派出所责令该单位现场将音响搬至店内,要求其在经营过程中降低音响音量,并控制播放音响时段(中午12点30至2点期间禁播),下午4至5点降低播放音量避免对周围群众产生影响。同时,由红旗街派出所强化巡查检查力度,如发现该单位仍继续高音量使用音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予以处罚。11月13日再次检查时,该店铺未使用音响。 整改责任单位:王益公安分局红旗街派出所 整改责任人:齐军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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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理编号11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王益区川口转盘,后柳路过境线,每天大货车经过比较多,产生噪音大,路面非常脏。 |
王益区 |
11月12日,王益区交通局副局长万朝辉、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干部苏铭、市交警一大队秩序科科长关键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后柳路过境线实为川柳路,南起王益区川口,北至印台区柳湾,为包茂高速的延伸线。1992年由陕西高速集团建成,现由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管理。该路段货物运输车辆较多,交通噪声大,存在道路保洁不到位的情况。 |
属实 |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王益区立即整改。由区交通局与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要求该公司加强日常管理力度,立即开展川柳路整治工作,对全路段进行清扫保洁,同时增加清扫保洁频次。由市交警一大队负责严查沿线货运车辆抛洒、遗散违法行为。同时,由区环保局对沿线居民居住区进行交通噪声监测,如噪声监测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协调该路段路权单位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加设声屏障,尽可能降低影响。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由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居民向人民法院起诉。目前,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已委托西延分公司对川柳路全段进行整治,市环境监测站已对川柳路沿线居民住房交通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待公布。 整改责任单位:陕西西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整改责任人:刘亚民 |
[信息审核: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