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铜川市王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地址:铜川市王益区红旗街9号
联系电话:0919—2188181
单位领导:
唐显锋(工委书记、局长)
张燕芳(工委委员、副局长)
陈 飞(工委委员、副局长)
主要责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负责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制定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预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
(三)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上级下达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含公共场所改、扩建卫生许可),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五)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标准。实施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广告审批,依法承担民营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含中医医疗机构)、非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含中医医疗机构);负责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预防性健康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审批;负责辖区基层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做好出生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八)制定全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幸福家庭指数。
(九)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十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卫生和计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和聘任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管理医疗收费价格,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中、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编报卫生计生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以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十五)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六)负责在我区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八)指导卫生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赵源
联系电话:0919-2188181
法规与疾控科:王瑷玲
联系电话:0919-2181983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梁巧玲
联系电话:0919-2181983
医政科:潘翔
联系电话:0919-2187150
计划生育业务科:寇海荣
联系电话:0919-2188383
科技宣传教育科:韩敏
联系电话:0919-218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