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交通运输局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政策,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拟定全区公路建设、交通运输、水路交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规范性文件。
(二)根据经济布局和省、市交通发展目标,统筹安排全区公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发展规划、速度和比例,制定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运输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流发展规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培育和管理道路、水路运输市场,负责区域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和城乡客货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捞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定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监督使用。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负责县乡公路、水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县乡公路、水路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维护及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村级公路的建设和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县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工作,负责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道路旅客、普通货物运输、货运站(场)、三级以下客运站、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经营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关信息统计发布工作,开展本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
(十)负责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工作.
(十一)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工作。